1月13日上午,龙岗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一粟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回顾了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的工作。2022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7174件,同比下降11.83%;结案62188件,同比下降4.30%;存案4986件,同比下降55.49%,超额完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2年存案减半的目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优化。
刘一粟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卓著、全面服务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发展的先进法院,为龙岗、大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围绕以上目标,区人民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严格公正司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司法职能,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司法为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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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聂朦
编辑:
孙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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