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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梅林街道下梅社区以行动诠释关爱助力适龄学童顺利入学

我为群众办实事|梅林街道下梅社区以行动诠释关爱助力适龄学童顺利入学

深圳新闻网 2021-09-07 16:36:34

小明(化名)和爷爷一起向社区工作人员赠送“以行动诠释关爱,以真情温暖人心”的锦旗。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7日讯(记者 何静 通讯员 曾裕)9月6日,梅林街道下梅社区上演暖心一幕,社区适龄学童小明(化名)和爷爷一起向社区工作人员赠送“以行动诠释关爱,以真情温暖人心”的锦旗,感谢工作人员的真情关怀和热情帮助。

记者了解到,在这背后有一个暖心的关爱故事。小明的父亲病故、母亲改嫁,多年来与年近六旬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因其生母未在深圳生活工作和缴交社保,导致无法就读公立学校,而私立学校的高昂学费给这个经济拮据的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在福田区党代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俊琳和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邵建平的关心和牵头带领下,下梅社区党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想方设法帮助其转读公校,积极咨询联系律师法务、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部门,寻求结对共建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帮忙,最终在各方的积极作为下,小明于8月31日顺利办理公立小学入学手续。

刘俊琳入户慰问困难家庭。

体察民情,倾心尽力办实事

下梅社区党委扎实开展“党代表接待周”活动,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刘俊琳在入户慰问困难家庭时,了解到小明高昂的私立小学费用,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她当场许诺,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能力,推动解决入读公立学校的问题,并鼓励小明认真学习,奋发图强,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爷爷奶奶的养育恩情。

多方协力,想方设法克难题

下梅社区党委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民事庭、劳动争议庭党支部结对共建为契机,积极解决小明入学问题。三个法庭庭长在收到社区党委请求后,立即联合家事合议庭法官召开专题研讨会,并依据《民法典》相关内容,为困难家庭拟定了《监护人协议书》,把小明监护人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为爷爷。但该协议书仅为小明母亲与爷爷双方签订,没有第三方证明,也没经过公证处公证,教育局无法确定该协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使得该问题处理再次陷入窘局。

小明与爷爷、母亲前往公证处,顺利完成公证业务。

在一筹莫展之时,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邵建平果断决策,要求司法所联系挂点律师,咨询能否针对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佐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同时要求社区党委积极联系小明母亲,想方设法做通其思想工作,配合完成协议书公证。通过社区党委班子成员的轮番劝说,最终做通了其母亲的思想工作,8月20日,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小明与爷爷、母亲前往公证处,顺利完成公证业务。

经过各方联合努力,终于解决了监护权问题,然而此时距离开学仅剩10天,不得不与时间赛跑。社区党委书记遇秉章借助“福田区群众诉求平台”,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委派专人到社区与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当事人进行了座谈,共同探讨解决转学事宜。通过了解情况、审核材料、综合研判,开学前一天,小明在爷爷的陪同下,顺利办理了入学手续。在处理该诉求的过程中,“光明模式”优势凸显,使群众诉求疏导更有抓手、更加顺畅,实现了网上受理、快速处理,做到了让数据多跑、群众少跑。

据了解,近年来,下梅社区党委大力弘扬关爱风尚,坚持关怀慰问辖区困难党员、重点优扶对象、低保、失独、空巢、残疾等困难家庭,以及因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陷入困境的群体,积极传播关爱理念,传递人文精神,有效促进了“首善之区,幸福福田”社会氛围的营造,使社区居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密切了党群鱼水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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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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