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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心区部分道路管养缺位,代表建议将办理时限编入合同

​深圳中心区部分道路管养缺位,代表建议将办理时限编入合同

南都讯 记者张馨怡 树木装饰彩灯线路暴露带来安全隐患、私家车违停挤占消防通道、地面破损影响城市美观和交通混乱等现象,在深圳中心区颇为常见。在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加快整治中心城区道路管养缺位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9月3日下午,人大莲花街道工委组织联组人大代表与建议办理单位在福田街道岗厦一路、岗厦二路、岗福西街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就中心区道路管养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市、区人大代表和办理单位负责人前往深圳中心区开展现场调研,结合道路现场检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加快整治中心城区道路管养缺位的建议》重点建议督办座谈会现场。


现场调研:

代表调研中心区道路纳管情况

6条道路尚在移交

当天下午,一行人前往岗厦一路、岗厦二路、岗福西街开展现场调研,结合道路现场检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职能局协同交通部门梳理了福田中心区全部道路纳管情况后发现,目前中心区道路共63条,其中未纳入管养道路7条。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询查,该7条支路均为政府产权。其中,十号路已在管养范围,更名为兴融四路,其余6条道路正在办理移交接管。

“岗厦一路位于福田中心区,北起海田路,南至福华路,全长约553米。经核查相关资料,该道路为岗厦河园片区更新项目贡献市政道路,2019年3月规划国土部门完成规划验收,因涉及盲道材料等不符合相关标准,交通局未接收,目前建设单位正在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移交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副局长贺朝晖表示,除了不符合接收标准外,还有不少道路因移交证明遗失,目前正在重新办理移交手续。

随后,参会的市、区人大代表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提出建议。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陈洁表示,在中心城区,全市的核心范围内道路缺乏管养问题频发,出现树木装饰彩灯线路暴露带来安全隐患、私家车违停挤占消防通道、地面破损影响城市美观和交通混乱等现象。在全市范围内道路缺管现象必定更加严重,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福田区莲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唐芳建议,通过行政和诚信手段确保道路移交,针对移交限期和处罚缺失情况建议在合同中添加相应条款,规定移交时间,追究违约责任,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新生缺管道路。


办理单位:

明确道路产权单位

消除管理盲区

在重点建议督办座谈会上,针对视察道路目前存在的盲道触感设计、隐形井盖替换、树坑电线裸露等问题,市规资局福田局、福田交通局分别给出解决方案。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局长韩浩表示,对于道路产权明晰,明确属于规划的市政道路,满足移交接管条件的,可由建设单位根据《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未移交、产权明确的道路,产权主体为实际管养单位,如果产权主体有移交意愿,达到移交接管条件后,向我局办理移交手续;如果不具备移交条件,则建议由福田区进行投资改造,满足接管条件后再进行移交。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福田城区治理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对全区道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一明确道路产权单位,梳理共性问题,明晰管理主体,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完善的道路管养体系。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方面则表示,福田区政府已将《三不管道路集中整治纳管行动》纳入《福田城区治理品质提升行动方案》“一年大变样行动”,要求在2021年8月21日前完成,牵头部门市交通局福田局已于9月1日启动开展工作。


区人大:

建议办理部门注重源头治理

将办理时限编入合同规定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章海蓉建议,市规资局福田局作为建议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分办单位联通互动,针对辖区道路权属管养问题主动梳理,清晰分类,做到统筹协调,全面完善。

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长效的管养机制。针对道路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单位之间要加强工作对接,切实形成合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完善道路管养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长效的道路管养机制。

此外,还应加快解决速度。针对代表就道路管养提出的切实有效建议,章海蓉建议办理部门注重源头治理,将明确办理时限编入合同规定,制定刚性要求,在保障建议办理质量的同时提升效率,确保建议办理完成。

章海蓉透露,《福田区城区治理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将纳入区人大常委的监督计划,区人大常委将通过多种督办方式,确保建议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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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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